启东市王鲍镇新港幼儿园室外大型玩具采购项目采购询价文件启东市王鲍镇新港幼儿园室外大型玩具采购项目采购询价文件启东市王鲍镇新港幼儿园室外大型玩具采购项目采购询价文件启东市王鲍镇新港幼儿园室外大型玩具采购项目采购询价文件启东市王鲍镇新港幼儿园室外大型玩具采购项目采购询价文件启东市王鲍镇新港幼儿园室外大型玩具采购项目采购询价文件启东市王鲍镇新港幼儿园室外大型玩具采购项目采购询价文件启东市王鲍镇新港幼儿园室外大型玩具采购项目采购询价文件启东市王鲍镇新港幼儿园室外大型玩具采购项目采购询价文件启东市王鲍镇新港幼儿园室外大型玩具采购项目采购询价文件启东市王鲍镇新港幼儿园室外大型玩具采购项目采购询价文件启东市王鲍镇新港幼儿园室外大型玩具采购项目采购询价文件启东市王鲍镇新港幼儿园室外大型玩具采购项目采购询价文件受启东市王鲍镇人民政府的委托,就启东市王鲍镇新港幼儿园室外大型玩具采购项目进行询价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响应。
启东市王鲍镇新港幼儿园室外大型玩具采购项目的潜在响应供应商应在“启东市人民政府网”网站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10月27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3.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方式:招标文件附于本招标公告后,与本招标公告一并发布上网,投标人可自行从网络下载(下载网址:启东市人民政府网)。
开标地点:江苏天宏华信工程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启东市南苑西路1168号国动产业园2号楼402室)。
(1)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各投标人须在规定时间内将响应文件邮寄(只接收顺丰)至指定地点。请投标人充分考虑天气、快递速度、路程等因素,不接受到付。未在规定时间内送达的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后果由各潜在投标人自行承担。
(2)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及接收地点:2025年10月27日14:30分前寄达(以送达签收时间为准),接收地点:启东市南苑西路1168号国动产业园2号楼402室,接收联系人:徐海燕,联系电话:。
友情提醒:拒绝接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拒绝接收在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后寄达(以送达签收时间为准)的投标文件,上述情况各潜在投标人充分考虑相关因素,不得就此提出任何异议。
4.对项目需求部分(供应商资格要求、项目需求)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由采购人负责答复;对项目采购文件其他部分的询问、质疑请向代理机构提出。
本次询价采购及由此产生的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的法律法规 制约和保护。
响应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响应有关的费用,无论响应过程中 的做法和结果如何,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响应供应商一旦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即被认为接受了本询价采购文 件的规定和约束。
本采购文件仅适用于本次询价采购,项目需求部分(供应商资格要求、项目需求)由采购人解释,其他部分由代理机构解释。
7.2 采购人不接受任何可选择的报价,成交供应商不得在供货期间提出任何增加费用的要求。请各供应商在报价时充分考虑各种因素。
7.3 询价小组认为响应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资格性、符合性审查响应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将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内提供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响应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询价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响应处理。
请响应供应商仔细检查采购文件是否齐全,如有缺漏请立即与代理机构联系解决。
1.2 响应供应商应认真阅读采购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按采购文件要求和规定编制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响应文件对采购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风险由响应供应商自行承担。
任何要求对采购文件进行澄清的响应供应商,应在响应截止期3日前按询价采购公告中的通讯地址,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采购人有权对发出的采购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
3.3 采购文件的修改将在“启东市人民政府网”网站公布,补充文件将作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对响应供应商具有约束力,请供应商及时关注网站公告信息。
1.1 响应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响应供应商与代理机构就有关响应的所有来往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简体中文。
1.2 除技术性能另有规定外,响应文件所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须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3.2 响应文件均需采用A4 纸(图纸等除外)打印并装订成册,不允许使用活页夹、拉杆夹、文件夹、塑料方便式书脊(插入式或穿孔式)装订,并应在响应文件封面的右上角清楚地注明“正本”或“副本”。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
3.3响应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密封袋上标明: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响应文件名称、联系电线 所有响应文件密封袋的封口处均应加盖供应商印章。
3.6 如果响应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装订密封及加写标记,将作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4.2 响应文件如有修改、行间内插字和增删,修改处应由响应供应商加盖印章。
4.3 响应文件均需打印并装订成册,签字使用不褪色的蓝、黑墨水笔书写,字迹应清晰易于辨认,如因响应文件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响应供应商负责。响应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封面的右上角清楚地注明“正本”或“副本”,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
响应文件和响应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署的文件、资料的有效期为自开标之日起60个日历日。响应有效期比规定短的将被视为非响应性响应而予以拒绝。
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于原响应有效期满之前,可向响应供应商提出延长响应有效期的要求。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采用书面形式。响应供应商可以拒绝代理机构的这一要求而放弃响应,同意延长响应有效期的响应供应商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响应文件。受响应有效期约束的所有权利与义务均延长至新的有效期。
1.1 响应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提交按照采购文件要 求密封的响应文件。
1.2 响应文件的内容不清楚或不清晰的,造成无法评审或部分影响评审的,导致评审差错的,责任由供应商自负。
2.1 响应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的时间不得迟于采购公告中规定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响应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天气、路程等因素,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的后果由响应供应商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2.2 采购人可以按照规定,通过修改响应文件酌情延长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日期,在此情况下,响应供应商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响应供应商受制的截止日期均应以延长后新的截止日期为准。
采购人拒绝接收未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拒绝接收在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
4.1 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之后,响应供应商不得对其响应文件作任何修改。
4.2 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至采购文件中规定的响应有效期满之间的这段时间内,响应供应商不得撤回其响应。
1.2 询价小组由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和采购人代表组成,且人员构成符合政府采购有关规定。
1.3 询价小组应当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评审响应供应商的响应文件。
2.1 评审期间,为有助于对响应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询价小组有权要求供应商对其响应文件进行澄清,但并非对每个供应商都作澄清要求。
2.2 接到询价小组澄清要求的供应商应派人按询价小组规定的时间和格式作出澄清,澄清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补充部分,但响应的价格和实质性的内容不得做任何更改。
2.3 接到询价小组澄清要求的供应商如未按规定做出澄清,其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1)资格性检查:依据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中 的资格证明文件等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参加询价的资格。
询价小组在进行资格性审查的同时,将在“信用中国”网站对供应 商是否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 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情况进行查询,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参加询价 的资格。
接受联合体的项目,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 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成员中任何一方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应用记录。
(2)符合性检查:依据采购文件的规定,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采购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符合性审查未通过的响应供应商作无效响应处理。
(3)未通过资格性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响应供应商,代理机构将告知其未通过资格性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原因。
3.2 询价小组将对确定为实质性响应的响应进行进一步审核,看其是否有计算上或累加上的算术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
报价表内容与响应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报价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4 本采购项目为一个完整标的,询价小组不接受不完整的响应报 价。响应供应商或其授权委托人必须对所有项目分别报单价,并合计总 价。询价小组有权将未按规定填写的报价视为无效响应。
3.5 询价小组允许修正响应文件中不构成重大偏离的、微小的、非正规的、不一致的或不规则的地方,但这些修改不能影响任何响应供应商相 应的名次排列。
3.6 提供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的不同响应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响应的,以其中通过资格性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审;报价相同的,由询价小组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方式(采购文件未规定的通过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一个参加评审的响应供应商,其他供应商作为无效响应处理。
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采购文件中将载明其中的核心产品。多家响应供应商提供的核心产品为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按前款规定处理。
3.7 响应供应商在询价采购活动全过程中应保持通讯畅通,并安排专人与采购人及询价小组联系。
(10)响应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查询“信用中国”网站后发现响应供应商存在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
本项目采购产品被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生态环境部等列入“节能产品品目清单”、“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强制采购范围,而供应商所响应产品不在强制采购范围内的。(响应产品如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品目清单范围内,响应文件中必须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该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
(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采购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 足三家的;
废标后,对于特殊紧急的采购项目,经监管部门批准后采购人可直接改变采购方式,现场继续组织采购活动。
1.1询价小组将从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中,按照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推荐1名成交候选供应商,若报价相同时则通过抽签方式随机确定排名顺序,并编写评审报告。
当成交供应商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询价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采购人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1.2如出现供应商最低报价相同的情况,则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或“节能产品”。
(1)如出现最低报价相同,且响应产品均属于“环境标志产品”和“节能产品”,则将优先采购交货期短者。
(2)如出现最低报价相同,且响应产品不能同时满足“环境标志产品”和“节能产品”(只能满足其中一项),则将优先采购交货期短者。
1.3如出现供应商最低报价相同的情况,且响应产品均不是“环境标志产品”或“节能产品”,则将优先采购交货期短者。
对于同时列入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和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产品,则其优先于只列入其中一个品目清单的产品。
环境标志产品是指列入财政部、生态环境部最新公布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的产品。
节能产品是指列入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最新公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的产品。
采购人将在“启东市人民政府网”网站发布成交公告,公告期限为 1个工作日。
1.5若有充分证据证明,成交供应商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一经查实,将被取消成交资格:
(3)不同响应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 为同一人;
2.2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采购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上述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
(1)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 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3)对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公告期 限届满之日。
2.3 质疑函必须按照本采购文件中《质疑函范本》(附件8)要求 的格式和内容进行填写。供应商如组成联合体参加响应,则《质疑函范 本》中要求签字、盖章、加盖公章之处,联合体各方均须按要求签字、 盖章、加盖公章。
2.4 对采购方式、采购文件中项目需求、供应商资格条件等应当由采购人答复的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由采购人负责答复。为方便供应商提起质疑,供应商向采购人以书面形式提交质疑函。
内容不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的质疑。(2)超出政府采购法定期限的质疑。
(3)未参加响应活动的供应商或在响应活动中自身权益未受到损害 的供应商所提出的质疑。
(4)供应商组成联合体参加响应,联合体中任何一方或多方未按要 求签字、盖章、加盖公章的质疑。
2.6 供应商提出书面质疑必须有理、有据,不得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进行恶意质疑。否则,一经查实,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有权依据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报请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对该供应商进行相应的行政处罚和记录该供应商的失信信息。
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不得违法改变成交结果,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不得放弃成交。
1.1 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
1.2 采购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采购过程中有关澄清、承诺文件均应作为合同附件。
1.3 签订合同后,成交供应商不得将货物及其他相关服务进行转包。 未经采购人同意,成交供应商也不得随意采用分包的形式履行合同,否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成交供应商的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采购合同分包履行的,成交供应商就采购项目和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承担责任。转包或分包造成采购人损失的,成交供应商应 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2.1 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和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成交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超过原合同金额10%。
2.2 采购结束后,采购人若由于各种客观原因,必须对采购项目所牵 涉的货物和服务进行适当的减少时,在双方协商一致的前提下,可以按照 询价采购时的价格水平做相应的调减,并据此签订补充合同。
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 司及其控股公司,只能有一家单位参加本项目的响应。
2.采购人和询价小组不向未成交的响应供应商解释未成交原因,也不公布评审过程中的相关细节。
4、扣件、盖帽、脚盘采用高强度铝合金一次性铸造成形,边角圆滑,进行抛砂处理后,表面喷涂户外环保聚酯粉末;
7、平台的中性盐雾试验不低于9级,且抗拉强度、断后伸长率、屈服强度、洛氏硬度检测合格,符合GB/T228.1-2021、GB/T230.1-2018、GB/T10125-2021国家标准;
8、滑道的燃烧因素、易爆物质、可迁移元素、增塑剂、可触及的锐利尖端、乘骑玩具及座位的超载要求均检测合格,符合玩具安全标准;
9、屋顶的燃烧因素、易爆物质、可迁移元素、增塑剂、可触及的锐利尖端、突出物均检测合格,符合玩具安全标准;
10、组合滑梯的涂层冲击强度试验、涂层附着力试验、涂层耐候性能试验、铅含量、可迁移元素含量、增塑剂含量检测合格,符合GB/T27689-2011、GB/T34272-2017国家标准。
质量要求:所有货物(包括零配件)须为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原装正品,并完全符合国家质量标准,有国家强制性认证要求的产品必须通过认证。货物的技术参数及配置情况由投标人提供国家相关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生产厂家公开发布的印刷资料等技术资料予以支持。
质保期:2年,中标人必须对货物提供终身维修维护服务,质保期内的维修费用(包括材料)全部由中标人负责,质保期后的维修按成本价酌情收费,中标人在接到维修电线小时内修复,如不能及时修复应免费提供备品,以保证采购人的正常工作。
交货地址、交货期:供应商须在签订合同后30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及安装,如无法按期完成供货及安装,按每延期一天扣除合同款1000元进行处罚。4、在货物的生产、运输、装卸、安装等过程中出现的安全问题,均由中标单位承担。
报价要求:本项目为固定单价报价,报价文件应对本询价公告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均被视为无效投标文件。报价包括为完成本项目货物采购所需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设备费(包括必备的附件)、安装材料费、运输装卸费、安装调试费、税费、
规费等所有与本项目相关的费用。请各供应商在报价时充分考虑各种因素(如现场环境、运输、送货等各种费用),在合同实施期间,合同综合单价不因市场价格波动和各种风险因素的发生而变动。
四、采购标的的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本次采购需切实履行绿色采购,参照《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事项的通知》(苏财购〔2023〕65号),严格落实节能环保产品采购政策,严格执行绿色采购需求标准,推广使用低挥发性有机化合物产品,确保绿色采购落实到位。
品目清单见《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需求标准见《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财办库〔2020〕123号)、《绿色数据中心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财库〔2023〕7号)。
本项目中标后的履约保证金为项目成交价的10%,中标供应商的履约保证金须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至合同签订前汇入采购单位账户(应当以数字人民币、银行转账、网银、电汇、支票、本票、汇票、银行保函、保险保函等形式提交),中标供应商凭中标通知书与采购单位签订合同。超过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未缴纳履约保证金,则视为自动放弃成交资格,采购人可以取消其中标资格。
签订合同后,中标供应商不履行合同义务的,采购单位有权全额扣除履约保证金,全额不予退还,同时采购单位亦有权终止合同,中标供应商还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赔偿责任。
中标供应商在履约过程中发生违约行为,给采购单位造成损失的,采购单位有权在中标供应商缴纳的履约保证金中予以扣款,以弥补采购单位经济损失,不足的部分中标供应商另外补齐。
照以下格式及要求进行制作、签署、密封和提交响应文件。(以下内容必须全部提供,并全部加盖报价单位公章。响应文件格式中要求签字的不可打印填写,否则视为无效响应。)
响应文件证明材料1.投标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声明函(格式见附件 1)(如分公司参加投标的,另需提供总公司的授权证明);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格式见附件 2);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即代理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格式见附件 3,法定代表人参加的,无需提供授权委托书);
)的投标活动。针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做出如下声明:
.我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1.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2.《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企业(或事业单位),法定地址:,特授权代表我单位全权办理针对启东市王鲍镇新港幼儿园室外大型玩具采购项目的投标,并签署全部有关文件、协议及合同。我单位对被授权人签名的所有文件负全部责任。被授权人签署的所有文件(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本授权书自投标开始至合同履行完毕止。
注:本项目一次性报价,响应供应商必须详细报出采购清单中各个子项的名称、规格、工程量、单价、备注中的内容等,且本表各分项报价合计应当与询价报价表中的响应总报价相等。请各供应商务必按照以上要求填报,否则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2.质疑供应商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质疑函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质疑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
6.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